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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朗县仲达镇污水处理及收集系统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YR-LZZB-****** 本招标项目林芝市朗县仲达镇污水处理及收集系统工程已由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朗发改【2020】19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性质:新建。 (二)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新建综合用房61.57㎡,ICWT-B-100一体化设备1套,DN100PE管120m,D400波纹管56m,D400焊接钢管1442m及设备购置(具体规模详见施工图及概算批复)。 (三)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100%;已落实。 (四)建设地点:林芝市朗县仲达镇。 (五)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冬季工期顺延)。 (六)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质量标准。 二、参加投标条件: (一)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拟承担本招标工程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注册在本公司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 三、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投标申请人于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30日登陆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电子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投该项目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10时31分,提交到林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提交身份证原件,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方式缴纳,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票据,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 八、其他 8.1根据藏建招【2019】36号文《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记取税金。 8.2本项目执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2017】9号)精神和《关于印发〈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方案》(藏就业联席【2017】1号)的规定要求。 8.3按藏建市管【2013】119号和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备案; 应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 8.4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水利厅、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要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措施费里。如中标单位未按照本文件执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8.5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九、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地 址:西藏林芝市朗县县城 联 系 人:尼玛次仁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 林芝市巴宜区司法中转站小区 联 系 人: 韩女士 联 系 电 话:******
2020年9月25日 |